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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回原籍迁移工作的通知
作者:admin 来源:admin 浏览量:464 发布时间:2013-05-03
关于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回原籍迁移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,保证广大毕业生顺利落户并按时离校,根据省公安厅有关规定和本科毕业毕业、离校有关安排,现将户籍回原籍迁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和原则
1、仅限于户籍在我校集体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,保证广大毕业生顺利落户并按时离校,根据省公安厅有关规定和本科毕业毕业、离校有关安排,现将户籍回原籍迁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和原则
1、仅限于户籍在我校集体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2、户口拟迁回生源所在地,即户口回原籍,不迁入就业地。
二、办理流程
1、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毕业生登记迁出地址,统一填写《bat365在线平台官网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登记表)后上报保卫处。
2、保卫处在收到《登记表》后尽快完成审核,以学校为单位报白杨派出所,由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。
3、派出所办理完毕由保卫处领回后,通知学院到保卫处服务之窗统一领取。
1、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毕业生登记迁出地址,统一填写《bat365在线平台官网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登记表)后上报保卫处。
2、保卫处在收到《登记表》后尽快完成审核,以学校为单位报白杨派出所,由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。
3、派出所办理完毕由保卫处领回后,通知学院到保卫处服务之窗统一领取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纸质文档交校保卫处服务之窗(下沙校区综合楼105室,电话86915110)。《登记表》电子文档请发保卫处邮箱bwc@hdu.edu.cn,邮件名请注明“本科户口迁移”。
2、如原籍地址未发生变化,请填写详细地址即可;如原地址与现地址有变化,请填写现地址,并向现落户地派出所申报迁入登记,确保填写的迁往地址有效。
3、填写《登记表》要字迹清楚,易于辨认。在所填内容核对无误后,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。
1、纸质文档交校保卫处服务之窗(下沙校区综合楼105室,电话86915110)。《登记表》电子文档请发保卫处邮箱bwc@hdu.edu.cn,邮件名请注明“本科户口迁移”。
2、如原籍地址未发生变化,请填写详细地址即可;如原地址与现地址有变化,请填写现地址,并向现落户地派出所申报迁入登记,确保填写的迁往地址有效。
3、填写《登记表》要字迹清楚,易于辨认。在所填内容核对无误后,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。
4、《登记表》一经本人签字即生效,中途不将退回,不将变更迁移地址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的,其户口性质仍为非农业户口。
2、本次户口迁移证办理从即日起截止到5月20日,从5月21日起将按照校就业中心提供的信息,办理迁往就业地的户口迁移证。
1、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的,其户口性质仍为非农业户口。
2、本次户口迁移证办理从即日起截止到5月20日,从5月21日起将按照校就业中心提供的信息,办理迁往就业地的户口迁移证。
请辅导员老师通知到每一位学生,及时进行登记,以免逾期不能办理。
附:《bat365在线平台官网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》
保 卫 处
2013年5月3日